• 2022-05-31
    周丽刚从四川来京打工,2001年8月被一家个体餐馆招为厨房勤杂工,双方口头约定周丽每月的工资450元,另餐馆每天免费提供两顿饭,如发生意外,其余费用餐馆概不负责。2002年3月,由于连日加班,周丽在切肉时不小心把左手食指切断,为接指花去医药费 5000元。周丽同乡告诉她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医疗费和营养补助费。周丽随后向老板提出医疗费和营养费请求。该餐馆老板拒绝了周丽的请求,并解雇了周丽。2002年4月,周丽向北京市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周丽未与餐馆签定合同,餐馆应否对周丽进行补偿____。
    A: 不应该
    B: 应该
    C: 周丽若向餐馆提出要求,则餐馆应进行赔偿
    D: 以上说法均不对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