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1
    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应在本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者,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A: 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B: 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C: 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D: 招生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或订单式培养者;
    E: 其他无正当转学理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