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4
    中国大学MOOC: 三川工贸公司、三川机械公司、三川商贸公司均由王某控制。三个公司的经理、财务负责人、出纳会计、工商手续经办人均相同,其他管理人员亦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形,三川工贸公司的人事任免存在由三川机械公司决定的情形。二是三个公司业务混同。三个公司实际经营中均涉及工程机械相关业务,经销过程中存在共用销售手册、经销协议的情形;对外进行宣传时信息混同。三是三个公司财务混同。三个公司使用共同账户,以王某的签字作为具体用款依据,对其中的资金及支配无法证明已作区分。三个公司与大江机械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业绩、账务及返利均计算在三川工贸公司名下。现三川公司欠大江公司三千万债务。大江公司主张三川工贸公司、三川机械公司、三川商贸公司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案例涉及下列哪个公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