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规定大型公共建筑和大、中运量城市公共交通站点800m范围内,人行道最小通行宽度不应低于4.0m;城市土地使用强度较高地区,各类步行设施网络密度不宜低于14km/km2,其他地区各类步行设施网络密度不应低于8km/km2。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