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规定大型公共建筑和大、中运量城市公共交通站点800m范围内,人行道最小通行宽度不应低于4.0m;城市土地使用强度较高地区,各类步行设施网络密度不宜低于14km/km2,其他地区各类步行设施网络密度不应低于8km/km2。
举一反三
-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共交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路网的密度,应达到2.5~5 km/km2 B: 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2~2.5 km/km2 C: 市区公共汽车与电车主要线路的长度宜为8~12 km D: 快速轨道交通的线路长度不宜大于35 min的行程 E: 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 km/km2
- 城市综合交通资源应优先向集约、绿色交通配置。城市交通中由集约型公共交通 与步行、自行车交通承担的出行比例,城市集中建设区内规划城市人口规模 100 万及以上的 城市不应低于 75%,其他城市不宜低于 80%。
- 居住区应采取“小街区、密路网”的交通组织方式,路网密度不应小于;城市道路间距不应超过300m,宜为,并应与居住街坊的布局相结合。 A: 10km/km2,150m~250m B: 8km/km2,150m~250m C: 10km/km2,200m~300m D: 8km/km2,200m~300m
- 【2020】下列对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城市内部客运交通中由步行与集约型公共交通、自行车交通承担的出行比例不应低于75% B: 城市交通不包括通过城区组织的城市过境交通 C: 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面积不应小于12m2 D: 城市中心区,城市主干路交通高峰时段机动车平均行驶车速不应低于20km/h
- 居住区路网密度不应小于( )km/km2 A: 9 B: 7 C: 8 D: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