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学生家长、学生以及其他校外人员不得有下列干扰事故处置和调查处理的行为()
A: 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侵占、毁坏学校房屋、设施设备
B: 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
C: 围堵学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D: 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学校
E: 在学校内非法聚集、游行
F: 其他违法行为。实施前款行为的,学校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报案
A: 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侵占、毁坏学校房屋、设施设备
B: 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
C: 围堵学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D: 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学校
E: 在学校内非法聚集、游行
F: 其他违法行为。实施前款行为的,学校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报案
举一反三
- 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学生家长、学生以及其他人员不得有下列哪些干扰事故处置和调查处理的行为() A: 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事故调查处理人员或者限制其人身自由 B: 围堵学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C: 侵占、损毁学校设施、设备 D: 携带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学校 E: 制造、散布谣言 F: (解析:《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第52条第1款)
- 学校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心理、行为异常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并告知学生家长。
- 受伤害学生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学校应当( )依法处理;
- 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依法处理。 A: 司法机关 B: 上级教育行政机关 C: 公安机关 D: 法院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哪些不良行为() A: 旷课、夜不归宿 B: 携带管制刀具 C: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D: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E: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