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7
    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学生家长、学生以及其他人员不得有下列哪些干扰事故处置和调查处理的行为()
    A: 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事故调查处理人员或者限制其人身自由
    B: 围堵学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C: 侵占、损毁学校设施、设备
    D: 携带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学校
    E: 制造、散布谣言
    F: (解析:《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第52条第1款)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