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颜某作为家长,为图眼前利益,迫使其小儿子弃学(未完成义务教育)跟他经商。学校了解到这一消息后向县政府揭发他,县政府发出文件警告他保证儿子完成学业
B: 某会计“故意”忘了锁门,致使财务室被窃,他却分得了不少钱
C: 程先生是一桩谋杀案的被告,由于原告一方证据不足,无力证实梁先生有罪。而梁先生为自己辩护的辩词也表明自己无罪,于是法院最后判决梁先生无罪释放
D: 赵某是一家企业的高级主管,一次因为他个人的原因而影响了企业该季度的销售额。于是总经理要求他在全体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并表示以后决不犯同类错误
举一反三
-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应当承受的、以国家名义根据刑法对该行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对行为人进行刑法意义上的谴责。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承担刑事责任的是( )。 A: 颜某作为家长,为图眼前利益,迫使其小儿子弃学(未完成义务教育)跟他经商。学校了解到这一消息后向县政府揭发他,县政府发出文件警告他保证儿子完成学业 B: 某会计“故意”忘了锁门,致使财务室被窃,他却分得了不少钱 C: 程先生是一桩谋杀案的被告,由于控方证据不足,无力证实梁先生有罪。而梁先生为自己辩护的辩词也表明自己无罪,于是法院最后判决梁先生无罪释放 D: 赵某是一家企业的高级主管,一次因为他个人的原因而影响了企业该季度的销售额。于是总经理要求他在全体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并表示以后决不犯同类错误
- 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具备的刑法意义上的()和()。
- 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其理论根据是()。 A: 醉酒后犯罪是刑法上的原因自由行为 B: 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危害结果 C: 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犯罪的故意 D: 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和()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和()自己行为的能力。
-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A: 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 B: 对明知是有罪的人不使他受追诉 C: 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 D: 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法律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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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诉讼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要求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的诉讼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辩护?() A: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微软的商业行为已经违反了《反托拉斯法》,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于是对它进行起诉,微软请了美国最著名的律师替他辩解 B: 在一次交际辩论会上,反方三辩针对刚才正方三辩的话,作出了大量反驳,并陈述了自己的论点 C: 在某一案件的一次审理中,原告一方极力向法官陈述被告的罪状,并一再强调被告所犯的罪不轻,应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D: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以后,被告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是无罪的,于是向高级法院提请上诉,并陈述自己无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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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为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他应当对集团成员所犯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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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实行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下列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是:( ) A: 一个13岁男孩将同学打成骨折 B: 张某在酒后强奸了饭店的服务员 C: 李某在精神病发作时纵火烧了汽车 D: 酒后驾车撞坏了别人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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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要求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的诉讼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辩护( ) A: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微软的商业行为已经违反了《反托拉斯法》,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于是对它进行起诉。微软请了美国最著名的律师替它辩解,要向法院证明其行为都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也没有妨碍竞争 B: 在一次校际辩论会上,反方三辩针对刚才正方三辩的话,作出了大量反驳,并陈述了自己的论点 C: 在某一案件的一次审理中,原告一方极力向法官陈述被告的罪状,并一再强调被告所犯非轻,应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D: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以后,被告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是无罪的,于是向高级法院提请上诉,并陈述自己无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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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