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生可以参加以下哪个学位项目?() A: 2+2双学位项目 B: 1+2+1双学位项目 C: 3+2本硕连读项目 D: 没有可参加项目
我-院学生可以参加以下哪个学位项目?() A: 2+2双学位项目 B: 1+2+1双学位项目 C: 3+2本硕连读项目 D: 没有可参加项目
应届本科学生在毕业前()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授位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于毕业前()向双学位主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授位申请。 A: 四周;三周 B: 三周;三周 C: 三周;四周 D: 四周;四周
应届本科学生在毕业前()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授位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于毕业前()向双学位主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授位申请。 A: 四周;三周 B: 三周;三周 C: 三周;四周 D: 四周;四周
⑫ 是否能以学校辅修的专业报考公务员()若考生具备双学位证书,第二学位所学专业是否可以报考()。(该考生第二学位国家承认,学位网可查) A: 是 是 B: 否 是 C: 是 否 D: 否 否
⑫ 是否能以学校辅修的专业报考公务员()若考生具备双学位证书,第二学位所学专业是否可以报考()。(该考生第二学位国家承认,学位网可查) A: 是 是 B: 否 是 C: 是 否 D: 否 否
【单选题】70.双学位专业的课程总学分不低于()学分,其中“学位论文”不低于8学分。 A. 60; B. 65; C. 70; D. 75
【单选题】70.双学位专业的课程总学分不低于()学分,其中“学位论文”不低于8学分。 A. 60; B. 65; C. 70; D. 75
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选修其它专业的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证书。 A: 双学位 B: 第二学位 C: 辅修专业 D: 第二课堂学分证明
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选修其它专业的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证书。 A: 双学位 B: 第二学位 C: 辅修专业 D: 第二课堂学分证明
学位授予与辅修专业证书按下列规定办理( ) A: 修读辅修或双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主修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时取得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学校授予双学士学位。 B: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修满双学位所需学分,合格课程学分达到 28 学分的,发辅修专业证书。 C: 低于 28 学分的,所修读的课程成绩作为主修专业任意选修课成绩记载。 D: 主修专业不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但取得第二专业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的,可授予第二专业学位。
学位授予与辅修专业证书按下列规定办理( ) A: 修读辅修或双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主修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时取得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学校授予双学士学位。 B: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修满双学位所需学分,合格课程学分达到 28 学分的,发辅修专业证书。 C: 低于 28 学分的,所修读的课程成绩作为主修专业任意选修课成绩记载。 D: 主修专业不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但取得第二专业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的,可授予第二专业学位。
辅修双学位制度是指在完成()和()学习后,按照两个专业要求获得学位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实践环节训练,并分别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两个不同学科大类的学位证书。
辅修双学位制度是指在完成()和()学习后,按照两个专业要求获得学位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实践环节训练,并分别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两个不同学科大类的学位证书。
学生修读双学位专业期间,主修专业有( )以上课程重修者,取消修读双学位专业资格
学生修读双学位专业期间,主修专业有( )以上课程重修者,取消修读双学位专业资格
双学位教育采用学分制管理模式
双学位教育采用学分制管理模式
开设双学位专业的学院须制定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素质学分不低于个() A: 40 B: 45 C: 50 D: 55
开设双学位专业的学院须制定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素质学分不低于个() A: 40 B: 45 C: 50 D: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