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2.3:信用证特点之纯单据业务】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手续,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议付行议付后,付款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问:(1)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
A: 合适
B: 不合适
A: 合适
B: 不合适
举一反三
- 我国某公司向国外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无误后,向卖方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开证银行表示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
- 中国大学MOOC:某公司从国外某商行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行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开证行拒绝。开证行这样做合理。
- 中国甲公司从比利时乙公司进口一批建筑材料,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货物分两批装运,信用证由中国银行分两次开出。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开证行也作了偿付。甲公司在收到了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为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A: 开证行可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而拒绝付款 B: 只要单证一致开证行必须付款,货物质量与开证行无关 C: 因为第一批货物质量有瑕疵,所以甲公司有理由拒收第二批货物 D: 只有第一批货物有质量瑕疵,并不构成解除整个合同
- 信用证的基本运转程序通常包括下面的七个步骤,正确地表明其运转步骤的是( )。 ①通知行接受开证行委托,履行通知职能 ②议付行买入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开出的汇票,然后将汇票和有关单据寄给付款行索偿 ③开证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④付款行审核有关单据和票据无误后即付款给议付行 ⑤开证行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寄给通知行 ⑥开证申请人按照合同规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⑦受益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即发送货物,并凭汇票及有关单据向议付银行议付 A: ⑤①⑦②④③⑥ B: ⑥⑤①⑦②④③ C: ⑥⑦④②③①⑤ D: ④②③①⑤⑥⑦
- 一张金额为10万英镑的可撤销信用证,未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受益人装载价值为5万英镑的货物后交单据交议付行议付。第二天,议付行收到开证行撤销该信用证的通知,此时开证行与议付行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