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课程内容第三学段“造型·表现”学习领域的目标提出:运用 造型元素,以绘画和立体造型的方法,选择合适的工具,媒材,记录与表现所见所闻、所感所想,发展美术构思与创作的能力,表达思想与情感
举一反三
- 《美术课程标准》中对“造型·表现”领域第三学段应达到的阶段目标做了如下表述: A: 运用线条、形状、色彩、肌理和空间等造型元素 B: 以描绘和立体造型的方法,选择合适的工具、媒材 C: 记录与表现所见所闻、所感所想 D: 发展美术构思与创作的能力,表达思想与情感
- 《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造型·表现”领域是指运用多种媒材和手段,表达情感和思想,体验造型乐趣,逐步形成基本造型能力的学习领域。()
- “造型·表现”学习领域5~6年级的阶段性学习目标是______。 A: 观赏自然和各种美术作品的形、色与质感,能用口头或书面语言对欣赏对象进行描述,说出其特色,表达自己的感受 B: 用身边容易找到的各种媒介进行简单的组合和装饰,体验设计制作活动的乐趣 C: 运用形、色、肌理和空间等美术语言,以描绘和立体造型的方法,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具、材料、记录与表现所见所闻、所感所想的事物,发展美术构思与创作的能力,传递自己的思想和情感 D: 尝试不同工具,用纸以及身份容易找到的各种媒材,通过看看、画画、做做等方法,大胆、自由地把所见所闻、所感所想的事物表现出来,体验造型活动的乐趣
- 初中美术课程“造型,表现”学习领域的目标是有意图地运用线条、形状、色彩、肌理、空间和明暗等造型元素以及形式原理,选择传统媒介和新媒材,探索不同的创作手法,发展具有个性的表现能力,表达()。 A: 感受和见解 B: 思想和感情 C: 认知和素养 D: 风格和流派
- 《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将美术学习的创作活动具体分为 未知类型:{'options': ['造型·表现和综合·探索', '欣赏·评述和综合·探索', '造型·表现和设计·应用', '欣赏·评述和设计·应用'], 'type': 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