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亦即教育法律关系客观化的表现形式,必然包含以下几种()。
A: 可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两大类的财产
B: 可分行政行为、管理行为和教育教学行为的行为
C: 包括各种教材、专著等在内的精神产品
D: 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
A: 可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两大类的财产
B: 可分行政行为、管理行为和教育教学行为的行为
C: 包括各种教材、专著等在内的精神产品
D: 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
举一反三
-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亦即教育法律关系客观化的表现形式,必然包含()。 A: A可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两大类的物 B: B可分行政行为、管理行为和教育教学行为的行为 C: C包括各种教材、专著等在内的精神产品 D: D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
-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亦即教育法律关系客观化的表现形式,必然包含()。 A: 可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两大类的物 B: 可分行政行为、管理行为和教育教学行为的行为 C: 包括各种教材、专著等在内的精神产品 D: 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
- 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义务”,是教育法律对权利主体所约束的行为。()
- 教育法律关系是以()为核心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A: 教育行为 B: 教育法律规范 C: 权利和义务 D: 教育规章
- 组成教育法律关系的要素有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和() A: 教育法律关系的对象 B: 教育行为 C: 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D: 精神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