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每学期结束时,取得的学分数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数少( )学分及以上者,学校按学期给予学业警告,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发出书面学业警告通知书,并通知学生家长。
举一反三
- 当学生的学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学校将对该生进行学期学业预警,由二级学院出具《学业警示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并寄送学生家长。 A: 一学期旷考或取消考试资格课程1门及以上 B: 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3门及以上,或者累计未取得的课程学分达到8学分及以上。 C: 其他需要警示的学业异常情况。
- 当学生的学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学校将对该生进行学期学业预警,由二级学院出具《学业警示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并寄送学生家长。
- 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每学年结束经正常补考和重修后,累计取得的学分数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数少()学分及以上者,原则上应留至下一年级学习。
- 当学生的学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学校将对该生进行学期学业预警,由二级学院出具(),送达学生本人,并寄送学生家长。 A: 《学业警示通知书》 B: 《学业改进计划》 C: 《学业预警计划书》
- 学生学期末考试后在学期内所取得必修学分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该学期必修总学分的(),由学生所在系(部)必须对学生进行学业预警。 A: 50% B: 40% C: 60% D: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