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海南发展银行的关闭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关闭刚刚诞生2年10个月的海南发展银行,这是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次由于支付危机而关闭一家商业银行。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是海南唯一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总行设在海南省海口市,并在其他省市设有少量分支机构。它成立时的总股本为16.77亿元,关闭前有员工2800多人,资产规模达160多亿元。1992年开始海南房地产火爆,1993年5月以后,国家加大金融宏观调控力度,房地产热逐步降温,海南的众多信托投资公司由于大量资金压在房地产上而出现了经营困难,在这个背景下,海南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发展银行,将5家已存在严重问题的信托投资公司合并为海南发展银行,据统计,合并时这5家机构的坏账损失总额已达26亿元,有关部门认为,可以靠公司合并后的规模经济和制度化管理,使它们的经营好转,信誉度上升,从而摆脱困境,1997年底,遵循同样的思路,有关部门又将海南省内28家有问题的信用社并入海南发展银行,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其不良资产的比例。而且海南发展银行建立起来以后,并没有按照规范的商业银行机制进行运作。其中最为严重的是向股东发放大量无法担保的贷款。海南发展银行成立时的股本16.77亿元,但仅在1995年5月到9月间,就已发放贷款10.60亿元,其中股东贷款9.20亿元,占贷款总颔的86.71%,绝大部分股东贷款都属于无合法担保的贷款,许多贷款的用途根本不明确,实际上是用于归还用来入股的临时拆借资金。股东贷款实际上成为股东抽逃资本金的重要手段。海南发展银行从开业之初就步履维艰,不良资产比例大,资本金不足,支付困难,信誉差,1997年底按照省政府意图,海南发展银行兼并28家有问题的信用社之后,公众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出现挤兑行为,随后几个月的挤兑行为耗尽了海南发展银行的准备金,而其贷款又无法收回,为保护海南发展银行,国家曾急调了34亿元资金救助,但只是杯水车薪。为控制局面,防止风险蔓延,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当机立断,宣布1998年6月21日关闭海南发展银行,同时宣布从关闭之日起至正式解散之日前,由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市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其中包括接收并行使原海南发展银行的行政领导权,业务管理权及财务收支审批权;承接原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停止海南发展银行新的经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清理清偿计划,对于海南发展银行的存款,则采取自然人和法人分别对待的办法,自然人存款即居民储蓄一律由工行兑付,而法人债权进行登记,将海南发展银行全部资产负债清算完毕以后,按折扣率进行兑付。6月30日,在原海南发展银行各网点开始了原海南发展银行存款的兑付业务,由于公众对中国工商银行的信用,兑付业务开始后并没有造成大量挤兑,大部分储户只是把存款转存工商银行,现金提取量不多,没有造成过大的社会震动。案例问题:海南发展银行倒闭的原因主要有哪些?它给其他银行的经营管理有什么启示?(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