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王五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 王五的诉讼地位相当于原告
C: 王五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D: 张三撤诉后,法院应以王五为原告、张李二人为被告另案处理,诉讼继续进行
举一反三
- 张三把李四和王五打伤了,李四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受理后,王五也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将两起案件合并审理。问:王五和李四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如何?( ) A: 普通共同诉讼被告 B: 普通共同诉讼原告 C: 必要共同诉讼原告 D: 必要共同诉讼被告
- 张三诉李四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进行中,张三将合同转让给王五,王五欲参加诉讼,下列对当事人表述正确的是: A: 法院直接更换王五为原告 B: 法院应直接追加王五为本案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生效的法律文书对王五生效 C: 王五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更换其为原告 D: 王五申请参加诉讼,法院不同意变更其为原告,则王五可被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张三把李四和王五打伤了,李四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受理后,王五也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将两起案件合并审理。问:王五和李四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如何?
- 张三把李四和王五打伤了,李四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受理后,王五也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将两起案件合并审理。问:张三和李四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如何?
- 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法院同意王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3-78) A: 王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 王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C: 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 D: 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以王强为原告、李立和陈山为被告另案处理,诉讼继续进行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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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法院同意王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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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法院同意王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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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将李四及其父亲打伤,李某对张三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四的父亲也向该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三赔偿。法院受理了李四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那么,李四父亲在诉讼中的地位是( )。 A: 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 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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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后,原告张三申请再审,后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那么张三与李四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 一审法院未合法传唤张三便作出裁判,张三申请追加诉讼请求 B: 在案件审理期间发生了地震,争议房屋坍塌,张三申请变更诉讼请求 C: 李四申请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王五,并且提出反诉 D: 法庭辩论终结后,张三感到胜诉无望故申请撤诉,李四不同意,于是法院准予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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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欠李四10万元,王五欠张三7万元。张三对王五的债权已到期,张三多次电话催促还钱。现李四的债权也已到期,张三以其自有财产已经不可能履行对李四的债务了。下列说法正确()。 A: 李四应以张三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 B: 李四应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 C: 李四不能行使代位权,因为张三多次电话催促王五还钱,不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情况 D: 如法院判决王五还钱,则王五应当将7万元还给张三,由张三向李四还钱